Project Description
15. 同一屋簷下
【主題經文】
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。(弗6:1-4)
【引言】
- 聖經有清楚教導:要孝敬父母
- 聖經有清楚教導:要管教兒女
- 聖經不像中國古老傳統:天下無不是之父母
- 聖經不像西方現代思想:完全自由,完全自決
- 聖經有平衡合宜的教導:補足中國與西方的不足
- 基督工人需小心研究,教導自己,也教導眾人
1、兒女請聽聖經的話
(1) 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(弗6:3)
- 物質上無缺
- 心理上安全
- 感覺上榮耀
- 兩把剪刀:裁縫生意,牛內臟生意,供四個女兒完成大學教育
- 兒女不敢批評,但必會清楚觀察,並且效法你們如何對待老人家。若你們好好孝敬老人家,兒女將來也必好好孝敬你們。你們豈不得到福氣,長命百歲嗎?
(2) 你們作兒女的,要凡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。(西3﹕21)
- 小時聽了要從
- 大時選擇的從,但必須留心聽
(3) 當孝敬父母,又當愛人如己。(太19:19)
- 人應當先愛神,這是絕對正確的
- 應當愛神,也愛父母,又要愛人如己
(4) 神說:當孝敬父母,又說:咒罵父母的,必治死他。你們倒說:無論何人對父母說,我所當奉給你的,已經作了供獻,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。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,廢了神的誡命。假冒為善的人哪!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。他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,心卻遠離我;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,所以拜我也是枉然。(太15﹕4-9)
- 不可藉口愛神,忽略父母
- 因愛神的人,自然遵行神的吩咐去敬愛父母
(5) 耶穌說:為甚麼找我呢?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?就同他們下去,回到拿撒勒,並且順從他們。(路2﹕49-51)
- 順從神
- 順從父母
- 二者取得平衡
(6) 第三日,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,耶穌的母親在那裡。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。酒用盡了,耶穌的母親對他說:他們沒有酒了。耶穌說:母親,我與你有甚麼相干?我的時候還沒有到。他母親對用人說:他告訴你們甚麼,你們就做甚麼。(約2:1-5)
- 耶穌明說,我的時候還沒有到
- 但他仍然接受母親的要求
- 基督工人應有基督的智慧,作合宜的決定
(7) 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,站在外邊,打發人去叫他。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,他們就告訴他說:看哪,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。耶穌回答說: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?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,說:看哪!我的母親,我的弟兄,凡遵行 神旨意的人,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。 (可3:31-35)
- 當二者有絕對的衝突時,基督工人應當堅定
- 應有堅定而禮貌的拒絕
- 要有平靜、愉悅的態度
(8)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,就對他母親說:母親,看,你的兒子,又對那門徒說﹕看,你的母親!(約19﹕26)
- 養體與養志同樣重要
- 更要及時地好好安排
2、父母請聽聖經的話
(1) 敬畏耶和華的,大有倚靠,他的兒女,也有避難所。(箴14﹕26)
- 父母有真正敬畏神的榜樣
- 兒女一生蒙恩,因他們也必投靠神而得到避難所
(2) 趁有指望,管教你的兒子,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。(箴19﹕18)
- 12歲以前,應當完全順服父母
- 13-17歲(青春期前半),應有討論,父母作最後決定
- 18-19歲(青春期結束前),應有討論,讓兒女作最後決定
- 20歲開始,進入大學或社會,父母不在旁邊,兒女完全自決了
- 好好管教兒女,訓練他自作好決定,免入歧途
(3) 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。(弗6﹕4)
- 尊重兒女是一個獨立的人
- 不叫兒女左右為難
- 不要打擊他們的自信,要培養他們仰望主而有的自信心
(4) 想到你心裡無偽之信,這信是先在你外祖母羅以和你母親友妮基心裡的,我深信也在你的心裡。(提後1﹕5)
- 身教和言教同樣重要
- 兒女很能分辯父母外表的虔誠或心中無偽的信
(5)摩西因著信,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,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,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,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。(來11﹕24-26)
- 盡早傳授兒女正確的價值觀,和先後次序。
- 父母在得失、生死、取捨、抉擇中,才是真正教導兒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