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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羅馬書五項不變的真理
【主題經文】
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,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至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義人必因信得生。(羅1﹕16-17)
【引言】
- 基督教信仰綱要
- 聖經中的聖經
- 三位受羅馬書影響的基督教大人物
- 奧古斯丁(354-430)
- 馬丁路德(1483-1546)
- 約翰衛斯理(1703-1791)
1、人人都是罪人(1—2章)
- 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 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,卻不當作神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,無知的心就 昏暗了。(1﹕19-21)
- 罪人的意義:明明知道神,卻不榮耀祂和不感謝祂,憎恨祂,打倒祂
- 與生俱來的本能
- 清楚明顯的推理
- 先是罪的根本,然後是罪的花果
2、因信稱義(3—5章)
-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地稱義。(3:23-24)
- 是信主之法,不是立工之法(羅3:27-28)
- 罪惡虧欠得赦免
- 義行美德得加添
- 在客觀地位上稱為義人
3、因信成義(6—8章)
- 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,若住在你們心裡,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,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,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。(8﹕11)
-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,都是神的兒子。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,仍舊害怕;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,因此我們呼叫:阿爸,父!(8﹕14-15)
- 仍是信主之法,不是立功之法(羅3:27-28)
- 立功的靈修學:逆水划船,終必力盡放棄,隨波逐流
- 信主的靈修學:拉起信心的帆,迎著聖靈的風,終必逆流而上,達到屬靈的最高峰
- 在主觀經驗上真正成為義人
4、傳揚福音(9-11章)
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然而人未曾信他,怎能求他呢?未曾聽見他,怎能信他呢?沒有傳道的,怎能聽見呢?若沒有奉差遣,怎能傳道呢?如經上所記:報福音傳喜信的人,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!(10﹕13-15)
- 這段經文有四處明顯地說明福音要傳遍天下,三處隱藏地說明福音要傳遍天下
- 在柬埔寨邊境報福音傳喜訊的腳,何等美麗
5、更新而變化的人生(12-16章)
個人生活(12章)
- 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 (12﹕1-2)
- 先成為主所喜悅的人,才能成就主所喜悅的工
- 每個個人都有極高的價值,但沒有任何個人可取代全體
社會生活(13章)
- 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 (13﹕9-10)
-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,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。(13﹕14)
- 要與政府保持合宜的關係,與職場和個人也是如此
- 你先關心他們外在需要,他們就知道你內心何等愛他們
教會生活(14-16章)
-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,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。我們若活著,為主而活;若死了,是為主而死。所以我們或活或死,總是主的人。(14﹕7-8)
- 但願賜忍耐、安慰的神,叫你們彼此同心,效法基督耶穌,一心一口榮耀神、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。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,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,使榮耀歸與神。(15﹕5-7)
- 要避免神學的爭辯。一方面堅定守著自己的領受,另一方面也尊重別人的領受
- 本教會和眾教會的事工並重,甚至也不可忽略未信主的人都需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