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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. 讀經
基督徒的集體崇拜中幾乎一定包括三件事:一、唱詩,二、祈求,三、讀經,都叫參加的人,得到豐富的人生。
第一、聖經是神的默示,提後3:16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,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,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聖經確實是神的啟示,他的價值奇妙地超越時間,超越空間,他在兩千年前,西方羅馬帝國廣闊版圖之上,已經充滿活力和影響,以後來到中國漢末三國時代,又在長江流域,被宣讀、勸勉和教導,甚至稍後唐太宗時代,傳遍十個省份和一百個城市,直到今日,在中國的上海、北京、香港,東南亞的新加坡、雅加達,英國的倫敦、美國的紐約,或是南美洲的小鎮,非洲內部的村落,在他們配合鼓聲、唱詩之後,同樣將聖經宣讀,勸勉和教導,叫人實行出來,仍然十分適切,甚至電腦時代來臨,千萬種知識,憑著一按鈕,就送到眼前,仍不能代替這超越時間和超越空間的聖經,若不是神的默示,又怎能如此呢?雖然聖經受最強烈的反對:科學分析、理性攻擊,文學譏誚,政治逼害,烈火焚燒;但聖經屹立不倒,在火中更精純,在火中更明亮!。
第二、讀經是崇拜的重點,提前4:14,16 你要以宣讀、勸勉、教導為念,直等到我來。……因為這樣行,又能救自己,又能救聽你的人。崇拜中的讀經包括三個要素:一、宣讀:把聖經的話完整地讀出來,二、勸勉:要謹記聖經的話,並實行出來。三、教導:把不容易明白的部分,加以解釋,或引用見證(真實的故事)或比喻(想像的故事),叫聽眾受感,歡喜遵行。
在人生道路上,不常是經過大街鬧市,人流擠湧,甚至不是窮鄉僻壤,而是荒郊野嶺,烏雲漫天,月色、星光,完全隱沒,漆黑一片,在這種情況下,只有聖經給我們指引,帶領到平安穩妥之處。正如詩119:105 你的話,是我腳前的燈,是我路上的光。
奧古斯丁年輕時,十分放蕩,他雖然有一位虔誠的母親,卻是拒絕走人生的正路,甚至導師也下結論說:『他的學問甚大,我無法說服他』。其實他心裡也厭惡自己,厭惡放蕩的生活。直到有一個禮拜天下午,他聽到有聲音說:『拿起來看,拿起來看。』就打開聖經,看到羅馬書13章。在公元372年春天,奧古斯丁31歲時,聖經給他路上的光,腳前的燈,他的人生完全改變,成為時代的偉人。
讓我們同心禱告:親愛的天父,我決志歸向你,願意常常閱讀聖經,得著路上的光,腳前的燈,享受豐富的人生。奉主名求,阿門。